2023年修訂的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重點調整:
一、服務許可范圍擴展
將原規定中僅針對新聞單位的許可管理,擴展至包括應用程序、即時通訊工具、網絡直播等各類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平臺,全面覆蓋新興媒體形態。
二、從業人員資質要求
明確要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、內容審核人員和編輯人員應當具備新聞專業知識,并按規定參加培訓和考核。
三、算法推薦規范
新增算法推薦管理條款,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人工干預機制,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。
四、內容安全責任強化
進一步明確平臺主體責任,要求建立健全內容審核制度,配備專業人員對新聞信息內容進行審核。
五、跨境傳輸管理
增加跨境傳輸管理要求,規定向境外提供境內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數據,應當依法進行安全評估。
六、用戶權益保護
新增用戶權益保護條款,要求明示服務協議,建立健全用戶投訴舉報機制,及時處理用戶反映的問題。
七、處罰力度加大
提高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標準,增加了吊銷許可證、責令停業整頓等處罰措施。
此次修訂體現了網絡空間治理與時俱進的特點,將進一步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,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,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。